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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2008年教师招聘通知
根据武汉大学学科发展规划和岗位需求, 2008年我校拟面向海内外招聘教师若干名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 基本条件
(一)思想政治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(二)学历要求:应聘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;艺术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应聘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,不低于硕士学位。基础学历原则上应为重点大学本科。
(三)年龄要求:应聘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, 应聘的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岁。特别优秀者,年龄可以适当放宽。
(四)学缘要求:应聘者具有非本校学习经历者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(五)身心健康,适合教师岗位的有关要求。
二、岗位设置及要求
2008年我校计划招聘教师170人,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请登陆武汉大学人事部网页,网址为http://rsb.whu.edu.cn/。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核
应聘者可直接与相关单位人事秘书联系,各单位人事秘书联系方式见武汉大学人事部网页下载中心。
应聘者须准备以下材料:
(一)由本人手写签名的个人申请;
(二)个人简历,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;
(三)各学段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套,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,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四)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、1-2项课题研究成果,若有获奖证书,请提供原件确认,并附复印件一套;
(五)全身彩照一张。
四、面试及考察
各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小组,具体负责教师招聘工作。招聘小组由用人单位党政领导,相关岗位负责人和不少于五人的有关专家组成。
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、团结协作意识、专业知识水平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教学科研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外语和计算机操作能力、身心素质等方面情况。
参加面试领导及专家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填写《面试评议表》。面试结束后单位确定考察人选。
用人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、价值取向、平时表现、人品性格和专业素质等方面。考察要深入、全面、客观,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。
五、确定拟聘人选
用人单位结合笔试、面试和考察等情况确定建议聘用人选,并将人选名单和材料及时报人事部审核。报送材料除面试所列项目外,还包括《试讲评议表》和《武汉大学选留毕业生审批表》,人事部门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并通知本人。
七、体检
拟聘人员应到学校人事部领取体检通知单,然后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合格者,进入签约程序。
八、签约
教师的招聘和签约全年进行,以上半年为主。
九、相关待遇
(一)作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引进的,按进校协议所列条款给予相应的待遇;
(二)新聘的应届毕业生给予每月800元的住房补贴,住房改革启动后,按照住房改革相关规定办理;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,由各学院(系,研究院、所)视具体情况决定。
武汉大学人事部
2008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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